1. 外籍人士(访问学者、留学生等)如果入住涉外宾馆(如:新疆分院宾馆等),向派出所报备的手续由该宾馆完成;
2. 外籍人士如果入住新疆分院专家公寓、研究生公寓,则需在到达乌鲁木齐后的24小时内,携带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到社区警务室找本辖区民警登记(张克虎警官,手机:138 9996 9051),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将面临罚款,超期一天罚款500元人民币,总额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
3. 随后,须前往河南路派出所一楼办事大厅找肖警官对护照信息进行系统录入,以更新入境者在公安部系统上的入境信息,并在《登记卡》上加盖派出所公章。
4. 派出所备案手续办理完成后,须将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及签证页复印件送至科技处备案;
5. 外籍人士若持有多次入境签证、并在签证允许的有效期限内出中国国境,并随后在签证有效期内再次入中国国境,则须重复步骤2、3、4,进行出入境信息更新;
6. 外籍人士若在中国国境内进行签证延期,在获得新的签证后,需要重复步骤2、3、4,进行《临时住宿登记卡》的更新,以及公安部系统上的信息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