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厅局文件 |
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过程管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支撑服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行动计划》,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产出效益,培育一批有显示度的重大产业化项目,院决定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过程管理,实施项目动态调整机制。
一、建立项目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技术就绪阶段评价制度,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立项、实施与验收等,按照5个阶段进行确认(见表1)。根据项目所处阶段及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立项资助额度,根据项目阶段变化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
表1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技术就绪阶段量表
序号 |
所处阶段 |
特征描述 |
主要成果形式 |
1 |
获得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新的知识技术 |
突破关键技术,并形成可行的应用解决方案 |
方案、实验室样品或样机 |
2 |
形成成套技术 |
实际环境下技术系统集成,并完成功能与部件验证 |
验证报告、关键部件、工艺流程或工程样机 |
3 |
所企合作共同研发 |
完成企业主导的实际产品或系统开发,并通过生产验证 |
产品或系统 |
4 |
实现转移转化 |
实际产品通过相关认证,形成小批量市场销售 |
商品、标准、销售收入 |
5 |
实现效益 |
大批量形成市场销售并创造较大效益 |
销售收入、利润及市场份额 |
对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根据阶段确认,设立4个“门”。对实施效果好,突破阶段“门”的项目,保持原有支持力度或加大支持;对实施前景较好但进展缓慢、尚未突破阶段“门”的项目,暂缓支持;对没有进展或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终止支持。
图1 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阶段“门”管理流程图
二、过程管理的主要方式
(一)常规检查
1.单位自查。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根据本方案要求和项目自查表相关内容,每年对本所实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开展一次自查。6月30日之前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自查表”(附表1)报送项目所属分院。
2.分院检查。各分院负责检查本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执行情况,核实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查表。每年8月31日之前将“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分院检查表”(附表2)报送院地合作局,并提出项目的动态调整建议。
(二)专项检查
1.院专项检查。依据研究所自查和分院检查情况,院地局不定期组织院机关相关部门和分院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
2.院领导抽查。主管或协管院领导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选择项目进行抽查。
三、过程管理的组织协调
(一)单位自查由研究所分管领导牵头,科研管理和财务等部门参加,组成自查小组,完成自查工作。
(二)分院检查由分院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分院主管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相关育成中心及专家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完成检查工作。
(三)专项检查由院地局牵头,组织院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分院参加,组成专项检查小组,完成专项检查工作。
附表:
2012年1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