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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以中国科学院名称的非法人研究单元的设立政策及工作流程说明

文章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4-02-06

  一、政策要点

  1.范围

  院非法人研究机构包括非法人研究单元、工程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其中冠以中国科学院名称的非法人研究单元是指我院自主设立,冠以中国科学院名称,且不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科研组织。

  2.机构名称

  院非法人机构的名称一般为“中国科学院XXX研究中心(工程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原则上不能为“中国科学院XXX研究院(研究所、分所等)”。与部门、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或境外机构共建的院非法人机构,名称中可对共建方有所反映。

  3.日常管理

  目前院非法人机构的管理模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依托挂靠单位管理,另一种是由专家委员会管理。有一部分还成立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中心主任负责制)。

  二、设立工作流程图

   

  三、相关文件依据

  《中国科学院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科发人教字[2007]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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