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项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自治区可推荐参评国家奖励的奖种为: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办法
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采用单位推荐的方式。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的各推荐单位均可向自治区奖励办推荐。各推荐参评项目的申报单位应首先填写《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见附件),经过科技处和自治区奖励办初审通过后,再进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填报推荐书。
三、相关要求
1.被推荐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可登陆www.nosta.gov.cn查询)的有关规定。
2.2013年度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定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本年度原则上不能以相同技术内容再次被推荐。
3.推荐项目应当于2011年1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并须提供应用证明、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旁证材料。
4.推荐项目如曾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推荐,并须提供相应旁证材料。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励评审。
6.请各推荐课题于2013年12月6日18时(北京时间)前,将《推荐书》纸质件一式两套(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报送至我处。注:推荐书打印前需要经过我处的形式审查
请各课题对优秀成果进行认真筛选,推荐项目不限指标,要突出学科优势,突出地方特色。自治区奖励办鼓励大家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整合大项目联合申报。
盖敏强
联系电话:367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