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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科研项目工作及企业开发工作总结和制订2015年度科研、技术开发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4-12-03

各研究室、支撑部门、企业实体、课题组:

  为配合院评估、研究所年终考核、ARP系统数据维护工作和2015年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进行我所2014年度的科研总结工作及2015年度科研、开发项目计划及成果计划的征集和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4年度科研总结工作:

  1.总结统计时间区间为2013年12月1日~2014年11月30日。

  2. 总结统计内容包括:项目(课题)总结(含经费情况)、成果鉴定(验收、结题)情况、合同执行(签订)情况、论文(含著作)发表、专利申请(授权)、获奖(含个人荣誉)、研究生培养、所外任职与社会服务、课题人员交流情况、国际合作情况、院地合作情况等。

  3. 各类总结统计材料要求如下:

  •  《课题工作总结表》(附件1),当年所ARP在研所有项目(课题)均须单独填报(科技开发处将分别提供项目清单);
  •  《科技成果登记表》(附件2),当年正式鉴定、验收、总结函评(如基金项目)、报奖、结题的项目(课题)均须填写(科技开发处将分别提供项目清单)。基础理论、软科学类成果使用“科技成果登记表(软、基).doc”填报,其它成果使用“科技成果登记表(应用技术).doc”填报(注:具有专利、软件、标准的成果,必须使用该登记表)。
  •  ARP中项目类别为“研究所横向合同”的项目须填报明细合同信息(附件3)(科技开发处将分别提供项目清单);
  •  《软件、标准统计表》(附件4),各学科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填写;
  •  《附加信息》(附件5,内有4个表),为研究所ARP系统日常管理无法获取的附加信息,各学科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填写;
  •  《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统计表》(附件6,内有5个表)、《课题人员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7),各学科组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填写,未发生的请注明“无”。
  •  所ARP系统知识产权模块数据完善(附件11):

  论文:“论文信息(2010年至今).xls”为研究所ARP系统中截至2014年11月底录入的我所2010年以来的论文情况,对照所ARP系统知识产权论文模块中自己的相关论文数据(也可对照该xls表),将遗漏论文及相关信息直接补录入ARP中(包括论文电子版上传)。

  专利:请将国际专利申请(PCT)以新专利申请形式录入研究所ARP系统(在是否申请外国专利处选择“是”),并上传电子版申请材料。国内专利申请不用填报。

  软件:“软件信息(201411).xls” 为研究所ARP系统中截至2014年11月底录入的我所的软件登记情况,对照所ARP系统知识产权软件模块中自己的相关软件数据(也可对照该xls表),将遗漏软件及相关信息直接补录入ARP中,同时上传登记证书的电子版扫描件。登记证书的原件必须送交科技处,以供研究所存档。

  标准:“标准信息(201411).xls” 为研究所ARP系统中截至2014年11月底录入的我所的标准信息,对照所ARP系统知识产权标准模块中自己的相关标准数据(也可对照该xls表),将遗漏标准及相关信息直接补录入ARP中,同时上传标准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封面、首页、批准页)及电子版标准文档。

  奖励:“其他奖项(2010年至今).xls”,为研究所ARP系统中截至2014年11月底录入的我所2010年以来的其它获奖情况,对照所ARP系统知识产权其他奖项模块中自己的相关奖励数据(也可对照该xls表),将遗漏奖励及相关信息直接补录入ARP中(主要是个人奖,及省部级以下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不用填报)。并请同时上传获奖证书的电子版扫描件。团体奖的获奖证书原件必须送交科技处,以供研究所存档。

  4.《中科院院地合作统计表》(附件8)由研究室负责填写,统计阶段为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

  5. 研究所支撑系统(网络情报中心、辐照中心、分析测试中心),请参照课题组的要求,将本系统的工作(设备的购置、安装、运行、查阅、对外对内服务情况等)进行相应总结,附件1~附件7视具体情况填报。

  6. 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境外机构、自治区级学会要报送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学会)的专项工作总结。

  7. 所有材料报送电子版,由各研究室指定专人汇总后报所科技开发处,支撑部门和企业材料直接报科技开发处。

  8. 材料报送时间:

  •  《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统计表》(附件6)、《课题人员交流情况统计表》(附件7)、《中科院院地合作统计表》(附件8)请于2014年12月10日以前报送;
  •  其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二、  所属公司须上报“2014年度财务决算表”,请于2015年1月10日前报所科技开发处。

    2015年度科研、开发项目及成果计划的征集和制订工作:

  1. 各新立和在研科研项目(课题)均须填写《2015年科研项目计划表》(附件9),2015年度将结题的项目(课题)另须填写《2015年科技成果计划表》(附件10) (科技开发处将分别提供项目清单);

  2. 请于2015年1月31日以前由各研究室指定专人汇总后报所科技开发处。

  四、  因格式有更新,请务必使用今年新下发的表格;各表格填写的具体注意事项详见各表的 “填表说明”。

  五、  此通知只涉及所有非密项目,材料中注意不要涉及保密内容;涉密项目的总结、计划及其它相关工作将由质量办统一安排并另行通知。

  六、  本文件及所有表格电子版由科技开发处发至各相关负责人电子信箱,请注意查收。

    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研究所材料报送:吕俏莹,3838931,lqy@ms.xjb.ac.cn

        企业材料报送:盖敏强,3673519,gaimq@ms.xjb.ac.cn

  各研究室汇总人及联系方式

      多语种信息技术研究室:杨薇,3672967,yangwei@ms.xjb.ac.cn

      资源化学研究室:信学雷,3690305,xinxl@ms.xjb.ac.cn

      材料物理与化学研究室:谢晓征,3848415,xiexz@ms.xjb.ac.cn

      环境科学与技术研究室:范晓芸,13565817299,xyfan@ms.xjb.ac.cn

  为保证ARP基础数据充实完整,研究所已将个人及课题组业绩绩效考核以ARP数据、年终统计数据等为依据,望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该项工作高质量按时完成。

  

    附件下载: 相关表格打包

    附件1:课题工作总结表

  附件2:科技成果登记表

  附件3:横向合同统计表

  附件4:软件、标准统计表(含2张表)

  附件5:附加信息

     表1—对外科技服务活动情况表

     表2—技术的获取与转让表

     表3—将帅人才表

     表4—组织任职表

  附件6:国际合作与交流信息统计

     表1—出访情况表

     表2—来访情况表

     表3—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表4—国际合作项目情况表

     表5—国际合作与交流补充信息统计

  附件7:课题人员交流情况统计表

  附件8:中科院院地合作统计表

          表1—研究所院地合作工作统计表

          表3—新增转移转化项目统计表

          表5—社会效益统计表

          表8—院属各单位与国家创新体系各单元共建机构情况统计表

          表9—与大学、其他科研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合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9:科研项目计划表

  附件10:科技成果计划表

  附件11:知识产权信息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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