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加强研究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根据国家、中科院和研究所相关规定以及此次巡视反馈的整改要求,现将研究所成果转移转化的具体工作流程印发全所,研究所科技开发处近期将组织前往各研究室进行宣贯,望贯彻执行。
根据《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暂行)》,研究所成果转移转化流程包括:发起、初审、评估、论证、决策、公示和实施等环节。具体详情请见附件。
科技开发处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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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新疆理化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流程的通知文章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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