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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化所关于执行科研项目申请前签订《科研项目承诺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4-07-08

  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所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执行,经过研究所讨论决定:从即日起(2014年7月8日),凡我所申请科研项目的科研人员均须先填写新疆理化所《科研项目承诺书》(附件1),否则不予受理。

  格式如下:

  科研项目申报承诺书

  (中国科学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报年度

 

合作单位及联系人

 

我郑重承诺,本项目申请阶段遵守以下条款:

    1.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且符合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保密及定级要求;

    2.    项目考核指标已经过所在团队充分论证,无夸大虚报,可以完成如论文标注、专利、经济效益等各项任务考核指标;

    3.    项目经费预算与项目内容匹配,并符合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自筹经费已经落实;

    4.    如有合作方,双方已经签订《新疆理化所科研项目(课题)合作申请协议》。

我郑重承诺,本项目如获资助,我将严格遵守:

    1.    《新疆理化所科研道德规范》中的各项规定,本人、项目组成员以及学生等人员能够杜绝一切科研不端行为的出现;

    2.    《新疆理化所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相关保密规定等,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3.    申报项目的相关管理办法,以及《新疆理化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试行)》中的各项规定,按时结题,按时报送年度总结等相关材料;

    4.    《新疆理化所科研课题档案管理条例》和《新疆理化所科研课题档案建档规范》(暂行)的相关规定,完成科研档案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5.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新疆理化所财务报销制度(试行)》等规定,严格按照批复的经费预算使用经费。

注:项目申请阶段填写本表一份,并附需要签字盖章的申请书(任务书、合同书等)封面。

项目申请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团队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相关附件您也可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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